案件审批
制 度 |
金海所执行统一收接案件制度,即主任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是否受理、收费标准以及承办律师,禁止律师私自受理案件。 |
会议研究
制 度 |
金海所定期召开律师工作会议,对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适时招集专业律师对受理的重大个案进行讨论研究。 |
专家咨询
制 度 |
聘请国内著名法律专家、学者,对本所遇到的疑难、 复杂、典型案件进行咨询,以提高办案质量,实现优质服务。 |
团队协作
制 度 |
金海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采取专业化分工与团结协作相结合的办法,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将更具个案的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的要求组成律师团队来为重要客户服务。 |
主办律师
负责制 |
各案的主办律师在主任的指派和授权下,具体负责所办案件的质量落实,保证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
定期学习
制 度 |
每周五下午固定时间,对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司法实践领域的新成果、新情况进行学习,鼓励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对取得成果给予奖励。 |
质量跟踪
制 度 |
对承接的案件建立质量跟踪卡,通过质量跟踪卡,了解委托人对案件承办律师服务的满意度等情况,同时不定期向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有关部门、顾问单位征求意见。 |
法律援助
制 度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为经济困难人士、残障人士、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