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所曾参与(代理)破产案件60余件,包括:黑龙江省阿城糖厂、哈尔滨钢厂、黑龙江省和平糖厂、哈尔滨船舶修造厂、
中国军工物资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汽车大厦、哈尔滨东光机械厂、松江电机厂、河北前锋机器厂、齐齐哈尔和平机器厂、黑龙江中药联营总公司、哈尔滨龙江电工厂、湖北江山工业有限公司、山西机床厂、山西柴油机厂、哈尔滨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其中许多企业都直接担任破产清算组组长职务,协助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盘活资产及减债200多亿元
金海所在帮助政府操作重大改制项目、引进外商投资过程中避免了许多重大风险;金海所律师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受到各方面当事人的好评,并受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表彰;省政府国资委赞扬金海所“在我省国企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国企改革做出了贡献”;金海所曾被省外贸厅指定为我省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改制的主协调律师事务所; 金海所主任律师莫雷出版了两部破产专业书籍,对省内乃至全国的破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和规范作用。金海所曾被评为:端正行风最佳单位(哈尔滨市司法局)
残疾人维权示范岗(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司法厅)
金牌诚信单位(黑龙江省市场调查中心)
哈尔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哈尔滨市司法局)
全国合伙律师所规范建设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司法厅)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哈尔滨市司法局)